在孕期,孕妈妈会要做不止一次的B超检查,那么B超检查有没有次数的规定呢?这些B超都有必要做吗?
一般来讲,我们国家建议在怀孕18-24周之间做一个系统的超声波检查。在孕早期的时候,如果出现异常的现象,比如不规则出血,或怀疑宫外孕等情况需要做超声波的检查,另外一些高龄孕妇也要接受孕早期的超声波检查,除了这些高危因素和异常的情况,孕妇在孕早期可以不用做超声波检查。
在孕中期,也就是18-24周则建议做一个全面的超声波检查,到孕晚期的时候再做一次就可以了。所以除了需要特殊对待的病人,普通孕妇在整个孕期做2-3次超声波检查就足够了。
宁波艾博尔医院引进的美国GE超高档四维彩超是目前世界上较先进的彩色超声设备,四维彩超的合适时间为怀孕20-28周。美国GE超高档四维彩超,能直观、立体显示人体器官的三维结构及动态、实时地观察立体结构,广泛运用于对胎儿进行超声检查,立体观察宫内胎儿发育情况的同时, 还能清晰显示胎儿在宫内的动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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